2008年8月加拿大北京使馆移民处发布了新调整后的移民申请费用。该收费标准2008-8-1号生效。
与以往一样,加币费用没有改变,只是改变了人民币的金额,根据汇率变化,部分申请受理费用都有所调整。
改变后,北京使馆技术移民主申请和副申请的申请费用是¥3,740(原¥4,125),22 周岁以下随行子女的申请费用是¥1020(原¥1120)。
加拿大永久居民(移民)申请收费标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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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永久居住 (移民) |
费用(加币) |
费用(人民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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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久居民申请人 / 配偶 / 普通法伴侣 |
550 |
3,7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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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申请人 - 商业类移民 |
1,050 |
7,1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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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赡养子女 (22岁以下且未婚) |
150 |
1,0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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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久居住权费 (不包括未婚的受赡养子女) |
490 |
3,330 |
其他服务项目申请收费标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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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服务项目 |
费用(加币) |
费用(人民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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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证 |
50 |
340 |
非移民服务项目申请收费标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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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移民服务项目 |
费用(加币) |
费用(人民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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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居民访问---一次入境 |
75 |
5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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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居民访问---多次入境 |
150 |
1,0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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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许可 |
125 |
8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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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许可 |
150 |
1,020 |
详细的费用清单请到 新的人民币收费标准自2008年8月4日起生效下载。清单中包含了加币数额。
此收费标准也适用于加拿大驻中国大陆境内的其他使领馆,比如加拿大驻上海大使馆。
相关参考: 新的人民币收费标准自2008年8月4日起生效。
http://geo.international.gc.ca/asia/china/immigration/beijing/important-notices-ch.asp |